2018年10月23日 佛学研究网
一段时期以来,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下,佛教成为“唐僧肉”,被市场经济势力不断吞食,佛教神圣性资源严重流失,伤害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,败坏了佛教的形象。
佛教的神圣性资源既包括有形资源,也包括无形资源。有形资源是指实物形态的资源,如寺院的殿堂、佛教活动场所的各种硬件设施;无形资源则是指精神、信仰层面、文化形态的资源。佛教的神圣资源,不论是有形还是无形,都是佛教的宝贵财富,直接关系到佛教的前途和命运,关系到佛教事业能否健康发展。因此,不让佛教神圣资源流失,是佛教界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。
佛教名山的悠久历史,千百年来信众对其产生的信仰和敬畏,是佛教的无形资源之一。著名佛教圣地、位列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普陀山,已经形成自身绵延不绝的信仰气息与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文化底蕴。在佛教的教理中,大乘佛教自利利他,体现在“悲智行愿”的菩萨的度生思想上。佛教认为,观音菩萨闻声救苦,体现了大乘的大慈大悲精神,其道场在普陀山;文殊菩萨体现了大乘的大智慧,其道场在五台山;普贤菩萨体现了大乘的实践精神,其道场在峨眉山;地藏菩萨体现了大乘的大愿精神,其道场在九华山。可以说,这些名山不仅是一个地名,更是在表法。四大名山通过代表四大菩萨的“悲智行愿”,体现了中国佛教的大乘气象和佛教中国化的真精神,千百年来一直是无数僧俗竞相朝拜的圣地,是中国佛教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。
类似佛教名山文化这些无形资源,能带来社会影响。对于佛教来说,这些无形资源是其健康发展的源泉。
但是,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,佛教的神圣资源受到了市场经济势力的吞食与侵犯,且愈演愈烈。近七八年来,佛教“被上市”“被承包”,借佛敛财等佛教商业化问题,引起社会舆论广泛诟病,也成为佛教界之痛,遭到佛教界一致谴责和反对。
2017年11月国家宗教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发文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指出“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”,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也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性质是“非营利性组织”“禁止投资、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,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”。然而,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不顾佛教界的诉求和利益,挟持、利用佛教资源、牟取商业利益,企图“借山融资”“借庙生财”,不顾佛教的尊严与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,不顾法律的神圣,突破基本价值底线。
保护佛教名山文化这一无形资源不再被侵吞、不再被流失,既有利于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,也有利于当地社会事业的发展。历经千百年成就的佛教圣地感召信众,具有促进社会和谐、稳定的作用。所以,保护、爱护佛教名山的神圣资源,是利国利民利教的功德。一旦佛教名山的形象被破坏,成为市场经济蚕食的对象,丧失了神圣性,名山效应也将毁于一旦。因此,治理佛教商业化迫在眉睫,且任重道远。